以一家企业作为集群注册托管公司,允许多家电子商务企业(地址不限于固定的某市内市外,包括个体工商户)将地址登记为该托管公司的住所,组成企业集群,突破了传统的“一址一照”限制,实现了“一址多照”。
集群企业申请人,无需拥有经营场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。
托管企业须为会计师事务所、孵化器建设运营企业、企业代理服务有限公司,或是新设主营集群注册托管服务的公司。托管企业隐瞒违法犯罪记录、不良信用记录,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工商登记等都将被纳入信用管理,集群企业3个月无法联络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
(1)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(2)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》(公司股东出资信息;董事、监事、经理信息;法定代表人信息;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);
(3)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;
(4)联络人信息表,财务负责人信息表
(5)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;
(6)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;
(7)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;
(8)承诺书;
(9)托管证明;